為什麼?明明理智上告訴自己,你和我有那麼多的不同,卻偏偏無法說服自己不想妳?
我在一個人的時候想妳,在朋友的陪伴下想妳,在花蓮想妳,在不曾和你有過回憶的台北想妳。
可惜的是,不管怎樣,大概我對你的思念是傳達不了了。
心底的那份悲傷,要何時才能忘記?
時間能不能只做淡忘而不作發酵?
搜尋此網誌(大概只有我自己用的到...)
2009-01-02
我想我是沒救了
張貼者:
Harvey
於
08:11
標籤: 麻繩綑草標,玉珠無人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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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徐大叔當年在大一的時候曾經很認真地談過一次戀愛,整個暑假人都患得患失的。十幾年後他說:那次以後我就覺得談戀愛很浪費時間,那種患得患失的感覺痛苦到讓人沒辦法做事,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。
回覆刪除可是,我看他每天都悠閒地削水果、踩地雷、連環新接龍、閒嗑牙......。
我想他說不定只是討厭那種感覺,還有就是他再也沒遇到值得讓他患得患失的女孩子......。
也許我害怕自己會變成那個樣子,所以才會長時間不動心。
回覆刪除只可惜破功以後下、下場仍和幼時一樣,哈哈,或許我該慶幸他把我的精神年齡從遙遠的時代推向2008?